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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中国“进口化妆品产品许可”的咨询业务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要求所有进入中国市场的化妆品必须事先取得行政许可,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与此同时,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所有进口化妆品的标签也均需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要求。

申请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一)申请”生产企业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备案。取得化妆品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名及密码,便可进行后续的产品检验和申报。

 

二)申请”检验”。取得合格检验报告的产品后可申报”备案/评审” 。

 

三)申报”备案/评审”。获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本公司已开展出口中国化妆品行政许可和制作符合国标的中文标签的咨询业务。欢迎有向中国出口化妆品意向的各国客户以及有进口国外化妆品意向的中国客户与我司联系。